开云手机入口官网(中国)官网各供应商:
根据国家药品GMP管理相关法规要求以及双方签署的《质量保证协议》约定,我司要求各供应商承诺对变更进行及时告知。
各供应商发生任何跟产品质量或潜在质量相关的变更,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场地、生产工艺、质量标准、关键设备、内包装材料、产品外观及粒度、原材料等的变更,应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执行变更控制管理(包括事先获得监管部门批准或按照要求及时进行登记备案),并在各供应商内部变更申请提出并经各供应商管理层批准后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我司,以便我公司评估变更的影响及开展相关研究。经我司研究并书面回复接受贵司变更后,才能向我司提供变更后的产品。
变更告知书原件请邮寄至成都市青羊区百花西路36号 科伦药业供应部,并将变更告知书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我司质管中心供应商质量管理专用邮箱:SQM@kelu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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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伦药业供应部关于调整含税单价的通知
关于要求各供应商承诺变更告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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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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